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探路者:关于子公司股权出售权行使期间调整的公告2025-02-18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5-00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出售权行使期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探路者”)于2021年9
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芯能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上海芯奉持有的北京芯能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芯能”)60%股权;公司与上海芯镇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芯镇”)签署了《股权出售权协议》(简称“原合
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收购北京芯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
059)。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股权出售权行使期间调整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芯镇签署《<股权出
售权协议>之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或“本协议”),主要就“出售权
行使期间”相关条款进行调整。本协议签署不会导致公司持有北京芯能的股权比
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上海芯镇


                                     1
    乙方:探路者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原合同第1条(股权出售的对价、支付期限与方式)第
1.1款不再执行,相应变更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有权根据目标公司章程
约定处置标的股权,有权将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对外转让。
    三、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芯镇拟将其持有的北京芯能20%的股权以4,000万元的交易价格转让给
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简称“吉富投资”),并约定:当北
京芯能2026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小于1.8亿元或净利润低于1,000万元时,或2027
年6月30日之日起,吉富投资有权要求上海芯镇以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加上
年化5%的利息对标的股权进行回购。公司拟放弃前述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相关条款及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
Mini LED显示驱动芯片整体市场情况、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北京芯能实际经营
情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集中资源
发展公司的优势业务和布局战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放弃
优先受让权,不会导致公司持有北京芯能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合
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