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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邱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因
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开展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相
关债务逾期,国海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处置邱宇持有的755.40万股公司
股份,上述减持计划自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4年11月5日)后的3个月内进
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邱宇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
函》,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名称                                   (万股)      (元/股)     间(元/股)
                        2024-11-5
邱宇    集中竞价交易                    687.92           4.90        3.40-6.33        0.65%
                        至 2025-2-4
    注:邱宇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参与公司 2013 年重大资产
重组所认购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被动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被动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万                         股数(万
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邱宇   合计持有股份             11,825.40         11.20%         11,137.48         10.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25.40     11.20%        11,137.48     10.5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股东邱宇本次被动减持的股票于2017年8月23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
务,系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被质押并办理了质押登记。股东邱宇本次被动减持
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股东邱宇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
被动减持与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被动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被动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预披露被动减持股份数量。本次
被动减持后,邱宇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股东邱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被动减持未违反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再融资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