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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纬锂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7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4)。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17日,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2,251,3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101% , 最 高 成 交 价 为 55.00 元 / 股 , 最 低 成 交 价 为 36.31 元 / 股 ,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100,027,226.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



                                               1/4
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

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

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持有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华先生计划自2023年12月1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股数不低于15万股且不超过20万股。刘建

华先生实际增持155,50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

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1日、2024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7)和《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公司董事艾新平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2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增持2万股公司股份。艾新平先生实际增持2万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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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和《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用途及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1、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51,38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

利,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

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5年1月16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2,251,380股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4,286,851          9.01%       186,538,231       9.1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61,434,646         90.99%    1,859,183,266      90.88%

总股本                    2,045,721,497     100.00%       2,045,721,497     100.00%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

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

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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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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