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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黄强先生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李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松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14 日
附件:

                            李松先生简历
    李松,男,汉族,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注册
会计师。2017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至换届;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
今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拓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成都硅宝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0,0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松先
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