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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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4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了监督职责。
监事列席了 2024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
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
实现了业绩平稳发展的目标。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4 年 2 月 24 日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18 日
3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3 日
4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3 日
5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
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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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
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
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经理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起
一套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在决策程
序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
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及财务成果进行了全面、细致
且高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经过深入分析与评估,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在财
务制度建设方面已形成健全的体系,财务运作流程规范有序,整体财务状况良好。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充
分展示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稳健表现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监事会对公司在财务
管理中的透明度与合规性表示充分肯定,并将继续保持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密切关
注,以确保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遵循法律法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进行收购、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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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内部控制
体系的建立与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高效开展,起到了较好
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在2024年度的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履行制度,及时关注和汇总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进入敏感期
前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
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现内幕交易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情
形。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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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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