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世君 离任)2025-02-25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2024年3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出
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韩世君
1 1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
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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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就公
司 2024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发表审核意
发表审核意见的时间 发表审核意见的事项
见的类型
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
同意
审核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同意
保情况的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2024 年 2 月 24 日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审核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核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同意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
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
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薪酬
情况、绩效管理、奖金发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024年间,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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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
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年报编制、审计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
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积极配
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次任职期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
员对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韩世君 ______________
二○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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