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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台基股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36,531,3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0.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374,539.12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531,371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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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4            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
    咨询联系人:钱璟
    咨询电话:0710-3506236
    传真电话:0710-3500847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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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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