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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鼎利: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5-007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智翔与应玉绳、胡美珍、南通智翔的股权转让纠纷案【案号: 2023)
沪 02 民初 125 号】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
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文简称“上海智翔”)作为原告,就与被告应玉
绳、胡美珍、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南通智翔”)关于股权转
让纠纷事项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文简称“上海第二中院”)提起诉讼
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第二中院已出具一审判决结果,上海智翔胜诉。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 4 月 19 日、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17、
2025-001)。
    (二)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及的刑事案件
    上海智翔向上海市公安局提交了报案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南通智
翔原实控人朱进波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违法犯罪行为,上海市公
安局已立案,刑事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上海智翔与南通资规局的行政诉讼
    上海智翔以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文简称“南通资规局”)为被告向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经开区法院”)提起了 8
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南通资规局撤销 9 幢房产的抵押登记,后续南通经开区法
院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上海智翔不服一审裁定,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认为一审对上海智翔的起诉裁定
不予立案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涉及
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上海智翔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送达的
《应诉通知书》【(2025)沪民终 69 号】等诉讼材料,应玉绳、胡美珍不服股
权转让纠纷案【(2023)沪 02 民初 125 号】一审判决,向上海高院递交了上诉
状,诉讼材料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应玉绳、胡美珍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智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南通智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撤销(2023)沪 02 民初 125 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撤销(2023)沪 02 民
初 125 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五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各项诉讼请求;
    一、二审的案件受理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公司前次披露《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2)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金额合计约为 76.60 万元
(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纠纷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案件最终判决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最终
生效的判决结果为准。
   股权转让纠纷案涉及的刑事案件正由公安机关调查中,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
重大诉讼事项及诉讼涉及的刑事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