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2-10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8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定期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江西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耐华”)的外部融资机构
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45,000 万元(公告编号:2024-069、2024-070、2024-
076)。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江西耐华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以下简称
“赣州银行”)开展融资合作,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创环保与赣州银行
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西耐华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金额
为 500 万元。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江西耐华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额度占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上市公司最 是否
担保 被担 最近一期
持股比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近一期经审 关联
方 保方 资产负债
例 (万元) (万元) 计净资产比 担保
率
例
中创 江西
70% 106.22% 2220 500 1.85% 否
环保 耐华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6MA38CB4P5C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孙成宇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24 日
7、营业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无固定期限
8、住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高新区高新大道以北、富强路以西
9、经营范围: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及贵金属制品的生产、
加工及销售;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技术开发、推
广及应用服务。贵金属收集、处置、利用;贵金属基础化学及金属化学物生产、加
工及销售;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五金机电,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架构图: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张袁华 盛佳
(持股 70%) (持股 30%)
(持股 100%)
苏州中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布莱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70%) (持股 30%)
江西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8,745,969.46 94,639,686.43
负债总额 83,640,290.80 93,447,500.9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3,200,000.00 34,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83,253,849.90 93,044,960.58
归母净资产 -3,426,024.93 834,529.84
营业收入 4,945,264.26 103,562,590.46
利润总额 -5,934,775.90 -14,798,856.42
归母净利润 -4,260,554.77 -10,804,913.63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3,196,824.79 -33,963,546.76
12、经查,江西耐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弋阳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主债权金额:5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
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
确定。
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
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785 万元,占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47.3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向江西耐华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江西耐华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