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09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 号“医惠中心”三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益冉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1,104,8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 份后的总股本 1,117,872,230 股,下同)的 14.4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2,495,70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4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09,113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09,11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609,113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457,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983%;反对 528,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8%;弃权 11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61,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825%;反对 528,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40%;弃权 11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432,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28%;反对 520,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2%;弃权 1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937,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933%;反对 520,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81%;弃权 1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147,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058%;反对 657,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79%;弃权 300,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51,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08%;反对 657,0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24%;弃权 300,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6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资产买卖合同>之终止协议>暨 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6,378,9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4%;反对 54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7%;弃权 286,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773,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932%;反对 548,9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68%;弃权 286,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300%。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苍南县思加物联智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63,890,185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变更交易对手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16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152%;反对 565,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9%;弃权 376,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67,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573%;反对 565,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73%;弃权 376,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2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5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0,176,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240%;反对 55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7%;弃权 37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681,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09%;反对 553,7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26%;弃权 37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2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66%。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毕波、竺尚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