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3-13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5-024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13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3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月明路 567 号“医惠中心”三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益冉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7,345,93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8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4,749,08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96,843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0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96,94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96,843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6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926,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100%;反对 3,03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26%;弃权 380,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9,177,0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516%;反对 3,038,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242%;弃权 380,96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42%。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学让、毕波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天元(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