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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信东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恒信东方         公告编号:2025-00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
信东方”)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分
行”)申请授信额度 3,000 万元,贷款金额 3,0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
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赛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近日,安
徽赛达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32910720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孟楠
    注册资本:60,479.5417 万元
    成立时间:2001-11-03
    营业期限:2001-11-03 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 2 号 3 幢一层 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版权代理;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1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文具制造;
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化妆品批发;化
妆品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
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
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
件开发;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
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基于云平
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
版物零售;食品销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建设工程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63,848,939.16        402,402,063.58
           净利润                  -161,583,350.86       -308,102,614.24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度
           总资产                 1,989,644,909.13       1,921,451,208.71
           总负债                  789,598,673.24        567,288,774.43
           净资产                 1,200,046,235.89       1,354,162,434.28

   (2023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
    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受信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安徽省赛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金额:3,000 万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被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
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
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
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
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
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
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
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并处于有效期的担保总额度为
33,000 万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21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5.9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赛达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3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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