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82 证券简称:奥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阳中院”)执行裁定书 (【2023】辽10执322号之六),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业钢持有的上海东硕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硕环保”)32.7166%股权,持股数量为 34,679,641股,因最终未有投资人参拍而流拍。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辽阳中院提交《以物抵债的执行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将 陈业钢名下流拍的东硕环保股权按照流拍价格以物抵债,根据法院执行裁定书, 本次抵债金额为23,629,632.00元。 2、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奥克集团”)持 有东硕环保 37%的股权,本次以物抵债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硕环保 32.7166%股 权,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是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以物抵债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以物抵债事项 还需要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一、以物抵债事项的概述 公司与被告陈业钢、陈漫漫、第三人上海德努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纠纷一案,于2023年9月终审审理终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民 终146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业钢、陈漫漫需于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 给付公司2016年度补偿款11,026,622.19元、2017年度补偿款24,257,570.66元、 股权减值补偿款42,381,240.69元及相应的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9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民事诉讼事项终审判决胜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8)。 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由于陈业钢、陈漫漫未能履行赔付义务,根据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2023】辽10执322号之六),依法拍卖被执行人陈业钢持有的东硕 环保32.7166%股权,持股数量为34,679,641股。根据辽宁唯实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编号为辽唯评报字[2024]第195号的评估报告,以2024年2月29日为评 估基准日,陈业钢持有的东硕环保32.7166%股权价值为3,692.13万元。陈业钢 持有的东硕环保32.7166%股权于2024年12月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 公开拍卖活动,最终未有投资人参拍而流拍。为维护公司权益,根据法院执行程 序规定,公司申请将陈业钢名下流拍的东硕环保股权按照最终流拍价格以物抵债, 抵债金额为23,629,632.00元。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持有东硕环保 37%的股权,东硕环保为奥克集 团的参股子公司,本次以物抵债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硕环保 32.7166%股权,构 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是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 陈业钢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以物抵债事项,其中关联董事朱 建民、刘兆滨、董振鹏、宋恩军回避表决。公司向辽阳中院提交了《以物抵债的 执行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将陈业钢名下流拍的东硕环保股权按照流拍价格以 物抵债,按照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辽10执322号之八】,本次以物 抵债金额为23,629,632.00元。 二、抵债标的基本情况 1、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1464295M (3)法定代表人:陈业钢 (4)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3-06-10 (6)住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0号1109室 (7)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2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环保科技、环保设备科技、环境科技、节能科技、材料科技、 生物科技、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海水淡化处理,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 理及其再生回用,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 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机械设备安装(限上门),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 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 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的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 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次以物抵债完成前后东硕环保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 以物抵债前 以物抵债后 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37.0000% 37.9858% 陈业钢 32.7166% - 上海臻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7261% 23.7261% 上海德努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5715% 5.5715% 陈漫漫 0.9858% -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32.7166% 合计 100% 100% 注:陈业钢持有上海德努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陈业钢持有上海 臻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87%股权。陈漫漫持有东硕环保0.9858% 的股权因其他诉讼纠纷案被奥克集团申请了质押和优先执行,目前处于执行拍卖 阶段,预计法院将裁定将陈漫漫持有的0.9858%股权以物抵债给奥克集团,届时 奥克集团将持有东硕环保37.9858%股权。 (9)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15,879.59 14,727.96 负债总额(万元) 5,906.25 5,930.78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万元) 0.00 0.00 净资产(万元) 9,973.34 8,797.18 2023 年度 2024 年三季度 3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1,856.49 2,351.12 利润总额(万元) -3,601.14 -1,009.55 净利润(万元) -3,894.48 -1,009.55 (10)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奥克集团持有东硕环保37%的股权,且根据 工商登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洪林先生担任东硕环保董事,公司财务总监刘冬梅 女士担任东硕环保监事,东硕环保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2、以物抵债标的基本情况 抵债股权为陈业钢持有的东硕环保32.7166%股权,持股数量为34,679,641 股。该股权已经被质押给公司,公司享有优先执行权。该股权已经被辽阳中院查 封,本次以物抵债后将办理解封和解除质押手续。 3、以物抵债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辽宁唯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辽唯评报字[2024]第195号的 评估报告,以2024年2月29日为评估基准日,陈业钢持有的东硕环保32.7166% 股权价值为3,692.13万元。陈业钢持有的东硕环保32.7166%股权于2024年12月 2日10时至2024年12月3日10时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上述股权拍卖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评估价的八折即2,953.704万元,最终未 有投资人参拍而流拍;于2024年12月21日10时至2024年12月22日10时止在京 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二拍起拍价为一拍起拍价的八折即 23,629,632.00元,最终未有投资人参拍而流拍。 公司申请将陈业钢名下流拍的东硕环保股权按照第二次公开拍卖的流拍价 格以物抵债,按照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辽10执322号之八】,本次 以物抵债金额为23,629,632.00元。 三、关联方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奥克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0794844300X (3)法定代表人:朱建民 (4)注册资本:9020.34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6-12-21 (6)住所:辽阳市宏伟区东环路29号 4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 得许可的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朱建民 24.49% 刘兆滨 8.28% 董振鹏 8.06% 仲崇纲 8.12% 其他自然人 51.0458% 合计 100% (9)关联关系:奥克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奥克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奥克集团财务状况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609,224.13 598,797.18 负债总额(万元) 270,601.79 275,054.9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万元) 0 0 净资产(万元) 338,622.34 323,742.25 2023 年度 2024 年前三季度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 389,126.90 305,981.72 利润总额(万元) -40,288.86 -16,558.53 净利润(万元) -35,467.56 -14,713.65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东硕环保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的 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公司与控股股东奥克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为598.18万元(未经审计数字)。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物抵债事宜有利于尽快收回股权纠纷的业绩补偿款项,有利于维护公 5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东硕环保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当期损益,具体金 额将以年度审计数据为准。公司将积极督促交易对方尽快完成抵债股权相关的工 商备案变更事宜,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该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 提出如下意见:公司拟将陈业钢名下流拍的东硕环保股权按照流拍价格以物抵债, 有利于尽快收回业绩补偿款款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物抵债股 权定价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按照公开拍卖程序和法院规定确定 抵债价格,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以物抵债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定价客观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陈业钢名下的上海东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权按照流拍价格以物抵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接受以物抵债 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和向关联方投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 关联董事在审议表决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已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 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风险提示 本次接受以物抵债事项需在办理完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后才算执行完成,相关 产权过户办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