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5-02-27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提升核心团
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
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订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次激励计划设
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
次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在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的同时,客观、公正
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
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
计划时符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资格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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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员工,不包含公司的独立董事和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次激励计划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次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
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
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归属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
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7 年,在三个会计年
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8%;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18%;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28%;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7 年,在两个会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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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18%;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6年度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不低于28%;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或者以2024年度为基础,2027年度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注:(1)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
质承诺
(2)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考虑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
股计划(如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绩效管理办法,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
行考核。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N)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第六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
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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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七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
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
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
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
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本次激励计划之草案相冲突,由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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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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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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