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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网科技: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02-14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
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
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就要持
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
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
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
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
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
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
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则的基础上。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过程,因此,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
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
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的日常
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公司的股
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
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
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
信心。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
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
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
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澄清公
告,同时可以通过官网、公众号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澄清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结合自身情况,聚焦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经营提升。公司应当重视经营质量的整体提高,说明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公司应当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采取具体措施积极开
拓市场、提升营运能力、强化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力度,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
   (二)并购重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实际需求,通过内生与外延
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
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内在价值。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应当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
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
   (三)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可以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
计划等工具,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对公司成
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创造企业内在价值,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从而促进企业的市值管
理。
   (四)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分
红规划,明确分红条件、分红频次、分红比例等,提升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
和可预期性;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
长期投资理念,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制定并
披露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计划安排,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
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
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争取价值认
同,形成投资决策和主动推介。
    (六)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
    (七)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公司可以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和业务经营需
要,在《公司章程》或其他内部文件中明确股份回购的机制安排,如回购触发
情形、回购计划、回购主要用途、资金规划等。公司可以根据回购计划安排,
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公司回购股份原则上应依法注销,也可以根据公司
实际需要,将回购股份用于其他用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可
以依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者通过自
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增强投资
者信心,维护市值稳定。公司应当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
资。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
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
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
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
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