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阳谷华泰: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23211             债券简称:阳谷转债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谷华
泰”或“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以下简称“工行阳
谷支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为保证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山
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瑞克”)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与工行阳谷
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工行阳谷支行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30
年 2 月 12 日期间对阳谷华泰享有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
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上述接受担保事项已经戴瑞克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8015871H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阳谷县清河西路399号
    5、法定代表人:王文博
    6、注册资本:44,871.4193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0年03月23日
    8、营业期限:2000年03月2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担保人和公司关系:戴瑞克为阳谷华泰的全资子公司。
    11、经营状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651,958,342.17 元,负债总额 1,011,722,354.77 元,净资产
2,640,235,987.40 元,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2,232,349,229.50 元,利润总额
329,146,277.01 元,净利润 301,782,111.72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672,912,572.99 元,负债总额 998,022,258.29 元,净资产 2,674,890,314.70 元,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615,298,233.83 元,利润总额 195,103,251.27 元,
净利润 178,966,464.50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数据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数据。

    12、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行
    被担保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自 2025 年 2 月 12 日至 2030 年 2 月 12 日期间(包括
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工行阳谷支行
依据与阳谷华泰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
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
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租借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阳谷华泰的债权,
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主
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
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
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
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
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
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戴瑞克为公司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不
会占用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
得银行授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0,025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8,025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为 2,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
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