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研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
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本次公告为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3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
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
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800
万元至-23,6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
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经审计后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
露《2024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
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