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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达: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25-005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均
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3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10),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
了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36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2.16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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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2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
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9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570,3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3%,最高成交价为 6.46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1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711,460.44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已超过本次回购方
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元,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
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
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
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
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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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570,300 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
 基数,若后续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
 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269,045       22.69%         112,839,345           23.2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5,639,785        77.31%         373,069,485           76.78%

      总股本            485,908,830        100.00%        485,908,83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四舍五入测算数据,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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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
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
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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