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3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
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 10 栋 B 座 27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6 人,代表股份 188,699,19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7,124,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70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2 人,代表股份 51,574,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78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4 人,代表股份 5,351,79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1 人,代表股份 5,350,5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081%。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
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7,879,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57%;
反对 75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2%;弃权 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4,532,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6870%;反对75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97%;弃权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