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5-01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李冰路 67 弄 4 号雅本张江创新中心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网络投票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0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94,966,04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620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61,773,5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1744%;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99 人,代表股份 33,192,50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445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蔡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97,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78%; 反对 9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6%;弃权 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67,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05%;反对 94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73%;弃权 1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137,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22%; 反对 3,7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9%;弃权 1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08,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191%;反对 3,7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03%;弃权 12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972,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32%; 反对 8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7%;弃权 1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42,7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9%;反对 8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09%;弃权 1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2%。 4.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917,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4%; 反对 9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1%;弃权 1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187,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31%;反对 92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04%;弃权 12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蔡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694,7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129%。 5.02.候选人:选举王卓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681,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084%。 5.03.候选人:选举阙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692,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123%。 5.04.候选人:选举徐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745,3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301%。 5.05.候选人: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683,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091%。 5.06.候选人:选举李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682,4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蔡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64,9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437%。 5.02.候选人:选举王卓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51,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078%。 5.03.候选人:选举阙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63,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386%。 5.04.候选人:选举徐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15,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9796%。 5.05.候选人:选举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53,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131%。 5.06.候选人:选举李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52,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105%。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750,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318%。 6.02.候选人:选举严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716,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204%。 6.03.候选人:选举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89,698,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张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2,020,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9930%。 6.02.候选人:选举严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87,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9030%。 6.03.候选人:选举饶艳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31,969,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547%。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黄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89,686,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102%。 7.02.候选人:选举蒋信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89,740,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98.2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黄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1,95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8225%。 7.02.候选人:选举蒋信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32,010,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85.96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刘一苇律师、郗璐璐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