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5-01-02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书面异议,无书面反馈记录。2024年1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
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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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
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人数进行调整,将该名人员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
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64人调整为63人,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1,1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相关限制性股票份额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
整后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激励
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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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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