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08
北京华宇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9:15—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郭颖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
北京华宇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4 人,代表股份 216,140,08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2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0,014,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8 人,代表股份 56,125,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6 人,代表股份 12,256,79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6 人,代表股份 12,256,79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97%。
(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
份数量。)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5,349,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341%;反对 6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1%;弃权 142,2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65,8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473%;反对 64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18%;弃权 142,2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
北京华宇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堃、牛燕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伟拓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