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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亚德: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5-03-11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5-017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用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至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40 元/股;其中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2024-018)。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3),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 7.35 元
/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
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的股份回购工作
已实施完成且相关股份回购期限已于 2024 年 6 月 10 日届满,并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份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
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
月 2 日、2024 年 10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2 日、2025 年 1
月 2 日、2025 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2024-039、2024-047、2024-053、2024-064、
2024-071、2024-081、2024-091、2024-094、2025-002、2025-013、2025-014)。
    截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6,08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2%,最高成交价为 6.4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18,374.40 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
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披露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提议人
李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减持了其二级市场购买的公司股份 0.83 万股,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前述减持未发生
在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的股份期间。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
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
《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083,800 股,其中 2,973,800 股股份已用
于公司可转债“利德转债”转股,剩余回购股份为 3,110,000 股。若前述剩余股
份全部出售,公司股本结构不会发生变化;若未能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在
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
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完成时         假设剩余回购股份全         假设剩余回购股份全
股份类别       (2025/3/10)                部出售                     部注销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437,450,144     16.13    437,450,144     16.13       437,450,144       16.15
无限售股份   2,274,527,078    83.87   2,274,527,078    83.87     2,271,417,078       83.85
 总股本      2,711,977,222   100.00   2,711,977,222   100.00     2,708,867,222      100.00
    注 1: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注 2:上表中限售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6,083,800 股,其中 2,973,800 股股份已用
于公司可转债“利德转债”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利德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09)。
    截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本次回购剩余公司股份为 3,110,000 股,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前述本次回购剩余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出售),后续公司将依据《回购指引》、《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