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实际回购股份数量 929,4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股份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办理完成注销事宜。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91,229,485 股减少至 690,300,085 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针对以上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导致总股本减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最新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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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22.9485 万元。 69,030.0085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122.9485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9,030.0085 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9122.9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9,030.0085
85 万股。 万股。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第五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 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
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审核通过为准。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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