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
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坪山科技路麦捷科技智慧
园 T3 栋 9 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李承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75,037,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45%。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54 人,代表股份 137,908,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905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下午深
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53 人,代表股份 12,219,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94%。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660,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69%;
反对 3,102,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1%;弃权
1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33,5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084%;反对 3,102,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5.3915%;弃权 1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554,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76%;
反对 4,220,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21%;弃权
1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27,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591%;反对 4,220,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4.5415%;弃权 1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9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8,685,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1%;
反对 4,08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2%;弃权
1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58,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319%;反对 4,089,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3.4630%;弃权 17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51%。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律师、贺晴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