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发挥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能源”、“公司”或“本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分 配了额度。2025年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1.8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5年 2月14日至审议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 度 担 保 额 度 预 计 的 议 案 》 。 详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忻州分行”)签订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原平天然气”)向交通银行忻州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县华盛”)向 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 金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 (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金源支行”)签订担保协议,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 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赛诺膜”)向光大银行金源支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相应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3 年 9 月 11 日 2、住所:忻州市原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跨越大道北段路东 3、法定代表人:高晓平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石油、天然气管 道储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汽车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 本公司 100% 原平市恒力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鼎盛新能商贸有限公司 86.11% 4.59% 9.30% 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3,441.56 83,548.32 负债总额 44,243.17 52,990.81 银行贷款额 10,600.00 20,850.00 流动负债总额 33,872.12 43,030.1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29,198.39 30,557.51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55,886.68 39,404.30 利润总额 5,296.08 1,592.10 净利润 3,988.35 1,208.40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 后调整的风险。 8、被担保方原平天然气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15 日 2、住所:吕梁市兴县蔡家崖乡张家圪埚村(连城大道北) 3、法定代表人:高秀卿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陆地管道运输;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兴县华 盛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1,795.89 104,212.70 负债总额 63,600.45 64,462.82 银行贷款额 3,750.00 20,670.00 流动负债总额 62,733.85 63,669.84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8,195.44 39,749.88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48,182.45 32,229.84 利润总额 4,896.59 1,618.54 净利润 4,098.73 1,274.28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 后调整的风险。 8、被担保方兴县华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北京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 年 8 月 24 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院 2 号楼 9 层 906 3、法定代表人:张岩岗 4、注册资本:6,270 万元 5、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 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膜材料和膜组件产品、膜产品的工业化生产设 备(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北京赛诺膜 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个别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8,179.70 30,472.41 负债总额 18,910.57 23,131.59 银行贷款额 7,190.00 9,2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6,644.71 20,690.8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19,269.13 7,340.82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635.42 5,723.68 利润总额 -1,958.75 6,034.12 净利润 -1,474.95 6,071.69 注: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存在经审计 后调整的风险。 8、被担保方北京赛诺膜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忻州分行所签担保协议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 2、融资额度:原平天然气 4,000 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原平天然气 4,000 万元 4、担保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5、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吕梁市分行所签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 2、融资金额:兴县华盛 15,000 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兴县华盛 15,000 万元 4、担保期间: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 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 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与光大银行金源支行所签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 2、融资额度:北京赛诺膜 1,000 万元 3、担保主债权金额:北京赛诺膜 1,000 万元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 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6、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0,324.08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4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0,285.8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 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