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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03-0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楚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楚天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楚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2921 号)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8.5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8,681.4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1 号)验证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
品(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总投资      拟以本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1    生物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63,068.00            63,000.00
   2    医药装备与材料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40,067.00            2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115,135.00           10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5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
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虽然
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
品(包含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同
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7,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楚天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尹百宽                    郭丽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