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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国祯 (30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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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节能国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5-03-19  

证券代码:300388           证券简称:节能国祯         公告编号:2025-017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7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
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
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