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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防雷: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300414           证券简称:中光防雷       公告编号:临-2025-002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一审涉案金额合计 89,602,361.50 元。
    4、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判后执行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成
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川 01 民终 27535 号】,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就有关前期公告的
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3),公司作为原告就深圳凡维泰科技服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凡维泰科技”)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89,602,361.50 元,
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关于公司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0),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川 0191 民初
25647 号】主要判决如下:
    (1)凡维泰科技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79,995,979.13 元及利息;
    (2)若凡维泰科技未按上述判决内容履行给付义务,公司有权对庞军持有
的凡维泰科技 49.955%股权(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金额 5,545,005 元)在一审判决确
定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深圳凡维嘉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凡维嘉信息”)、
庞军、刘蓉对凡维泰科技应归还的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的 45%和全部利息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
    (4)案件受理费 490,412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495,412 元,由凡维泰
科技负担 225,412 元、由凡维泰科技、凡维嘉信息、庞军、刘蓉共同负担 270,000
元。
    3.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关于公司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因不服一审判决,凡维嘉信息、庞军、刘
蓉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如下:
    “(1)请求变更(2023)川 0191 民初 25647 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将“三、被
告深圳凡维嘉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庞军刘蓉对被告深圳凡维泰科技服
务有限公司应归还的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的 45%和全部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改为“三、被告深圳凡维嘉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庞军、刘蓉对被告深
圳凡维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应归还的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的 45%和本金的 45%对
应的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请求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二审诉讼费用。
    上诉金额暂计为:5,707,780.33 元。”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收到的《民事判决书》【(2024)川 01 民终 27535 号】,判决内容见
下: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 51754 元,由凡维嘉信息、庞军、刘蓉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案件的判后执行情况,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民事判决书》【(2024)川 01 民终 27535 号】
   特此公告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