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
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竹田享司先生和竹田周司先生已经放弃其分别持有
的17,225,262股股份和9,795,756股股份的表决权,直至其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发布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年2月6日发布了《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2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永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股份数量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股东参会方式
委托代表人数 (股) 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 98 894,270 0.6947
网络投票
中小股东 98 894,270 0.6947
股东 2 54,521,182 42.3562
现场参会
中小股东 0 0 0.0000
股东 100 55,415,452 43.0509
合计
中小股东 98 894,270 0.6947
3、除董事钱承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合(杭
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
下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申请破产
清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票 数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票 数 比 例
(股) (%) (股) (%) (股) (%)
总表决情况 54,870,202 99.0161 480,450 0.8670 64,800 0.1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49,020 39.0285 480,450 53.7254 64,800 7.2461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海峰、谢梦兰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
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