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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海华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5-02-22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蓝海华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邱文渊先生、
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时仁帅先生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
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上述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邱文渊先生、徐学海先生、姜仲文先生、傅颖女
士,时仁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佩青先生、
周卿先生、王建优先生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候选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叶佩青先生、周卿先生、王建优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