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1-17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杰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东杰
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杰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2]1828号)同意注册,公司按面值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57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0,793,86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206,132.08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0月20日对公司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2]2-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金额
1 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32,928.90 4,988.74
2 深圳东杰智能技术研究院项目 8,000.00 458.62
3 补充流动资金 14,995.18 14,995.18
合计 55,924.08 20,442.54
(二) 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5 年 1 月 16 日,公
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归还至向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并于当日披
露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至此,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
四、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募集资金
存在部分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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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公司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直
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
易。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审议程序
东杰智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杰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东杰智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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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骏 杨黎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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