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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优博讯: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300531         证券简称:优博讯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实施了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博科技”)1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佳博科技原管理层股东陈建辉、吴珠杨、施唯平、胡
琳、李菁、王春华、李晓波、仇海妹、丰德香、魏方、谭玎、郑小春、张仙及珠
海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就佳博科技2019
年至2023年期间的经营业绩做出了业绩承诺。
    因佳博科技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积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与补偿义务人均
就该事项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案号为(2023)粤03民初
6571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关于珠海佳博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及业绩承
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暨业绩补偿方案和致歉说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本案一审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3)粤03民初6571号《民事判决书》(以
下简称“原审判决”)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本案的《民事上诉状》,上诉状具体情况如下:
    1.上诉当事人



                                   1
   上诉人(一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补偿义务人
   被上诉人(一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一、二、三、四、五项,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
求;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反诉请求;本案一审、二审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
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3.上诉事实理由
   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均违反法律原则,导致原审判决
的根本性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依法予
以改判。
   4.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事项说明
   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案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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