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关于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内部审计制度》部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修订《内部审计制度》,具体
修改内容主要为: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二条、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条、审计部应当每年向审计委员
结束前 1 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年度内 会提交当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报董
1 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当年内部审计工作报 事会或最高管理层。
告。年度审计计划经审计委员会审批后执
行
第十三条、对分公司、子公司及办事处 第十三条、对公司关键岗位离任,如:
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原则上应进行 销售业务代表、出纳、库管、各部门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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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审计,厘清交接双方经济责任。 管理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
进行交接审计,厘清交接双方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执行项目审计时,应当依 第二十四条、执行项目审计时,应当依
据对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的分析和了解、 据对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的分析和了解、
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之前的审计实践制定 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之前的审计实践制定
3 项目审计计划。(一)项目审计计划应包 项目审计方案。审计项目负责人员应当在
括被审计对象,审计目的、审计时间范围、 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
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程序、审计成员、 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时间预算及相关资源等。(二)项目审计
计划由审计部负责人批准。 (三)非首次
执行常规例行审计项目时,可以不制定项
目审计计划。
第二十六条、项目审计时间超过 2 周, 第二十六条、对重大、有特殊要求的审
重大、有特殊要求的审计项目,审计部应 计项目,审计部应选派至少 2 人组成审计
选派至少 2 人组成审计小组进行审计, 小组进行审计,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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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指定主审人员,审计小组实行主审负责 组实行主审负责制。必要时可申请选调其
制。必要时可申请选调其他部门专业人员 他部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
参与审计或提供专业建议 议。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一般应在项目审计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应在实施正式审计
前 3 天将审计通知书通过传真、OA 或邮 前三至七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
件方式告知被审计对象负责人并抄送被 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
审计对象直接上级与董事会分管审计领 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导。特殊审计任务应当保密,审计通知书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
在到达被审计对象后出示。(一)审计通 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知书应包括被审计对象名称、审计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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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及业务范围、审计成员、审计时间预
计、被审计对象需配合审计工作的要求等
内容。审计部认为需要被审计对象提前自
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中写明自查的内
容、要求和期限。(二)被审计对象接到
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
准备。
第三十八条、(二) 对重要审计项目、
6 项目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底稿应在出
具审计报告草稿前交审计部负责人复核。
第四十二条、(一)审计人员在审计现
场,应当尽可能就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与
7 被审计对象负责人直接当面沟通,取得被
审计对象负责人的书面说明、改进承诺意
见及签字。
第四十三条、审计部应当完整地将审计 第四十三条、审计部应当完整地将审计
报告及被审计对象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意 报告及被审计对象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意
8 见上报董事会分管审计领导审批处理,同 见上报审计委员会或最高管理层审批处
时知会被审计对象上级。根据审计发现、 理,同时由审计委员会提报给董事。
审计处理意见的具体情况,董事会分管审
计领导可以适当授权审计部负责人审批
审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审计部根据董事会分管审 第四十四条、审计部根据董事会或最高
9 计领导审批意见以公司名义下发审计处 管理层审批意见以公司名义下发审计处
理意见与建议书。 理意见与建议书。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内部审计制度》。
二、新增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提高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特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