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智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杨)2025-02-25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集智股份
股票代码:3005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赵杨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
通讯地址:杭州市江干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集智转债
转股导致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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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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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赵杨
集智股份、公司、上市公司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53
2024年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集智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45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如本报告书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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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赵杨
身份证号 331081198*********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
通讯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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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集智转债转股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大,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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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开披露了前次《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 4,0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5 年 2 月 20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
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进入转股期。
2、因集智转债转股,近日,公司总股本由 81,120,000 股增加至 81,120,295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 5%下降到 4.9999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 拥有权益股份种
名 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赵 无限售条件流通
4,056,000 5.00 4,056,000 4.99998
杨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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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集智股份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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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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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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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及相关声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集智股份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七贤路 1 号
电话:0571-8720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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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良渚街道七贤路 1 号
股票简称 集智股份 股票代码 300553
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杨 杭州市江干区
人名称 住所地
拥有权益的 股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 无 一 致 行 动 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 市
是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 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可 转 债 转 股 导 致 的 总 股 本 变 动 )
信息披露义 务
人披露前拥 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 数
持 股 数 量 : 4,056,000股
量及占上市 公
持 股 比 例 : 5%
司已发行股 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 ,信 息 披 露 义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持 股 数 量 : 4,056,000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比 例 : 0.00002%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 间 : 2025年 2月 20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 式 :持 股 数 量 不 变 ,持 股 比 例 减 少( 集 智 转 债 转 股 导 致 被 动 稀
份变动的时间
释 , 持 股 比 例 降 至 5%以 下 )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截 至 本 报 告 书 签 署 之 日 ,除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事 项 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 人 暂 无 在 未 来 12个 月 内 继 续 增 加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的 计 划 。若 发 生 相 关 权 益 变 动 事 项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续增持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否 在 二 级 市 是 否 不适用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股 份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还 应 当 就 以 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是 否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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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 负 债 ,未 解 除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 供 的 担 保 ,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 需 取 得 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不适用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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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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