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集智股份:关于集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5-03-05  

证券代码:300553           证券简称:集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债券代码:123245           债券简称:集智转债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智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 23.5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30.60 元/股);

    2.若在未来触发“集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
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
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3.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5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254.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5,4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83.0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76.91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出具
了“中汇会验[2024]9665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集智转债”,债券代码“12324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8 月 20 日(T+4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自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30
年 8 月 13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54元/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
未有调整。

    二、“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集智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5 年 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集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3.54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30.60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集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
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集智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集智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