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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斯特: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01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42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
(星期五)于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 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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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 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
 2.00                                                         √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议案审议披露情况:
       (1)议案 1.00 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39,560,485 股增至 499,153,912 股;并且公司根据相关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2024 年 8 月)》、《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
年 8 月)》)。
       (2)议案 2.00 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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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0)、《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册资
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2 月)》以及《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2024 年 12 月)》。
    3、议案 1.00、2.00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通过。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将上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到公
司证券投资部(传真或信函请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
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
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 号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陆藕东路厂区 406 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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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6 号(邮编:214161)
    联系电话:0510-82475767
    传    真:0510-82475767
    联系邮箱:zhengquan@wuxibest.com
    联系人:陈斌、邓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
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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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580”,投票简称为“贝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5 年 1 月 17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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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无锡贝斯特精
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表本人(单位)对大会各项议案(不包括临时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
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
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注      √
  2.00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
 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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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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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代理人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邮件或
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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