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财信证券关于思特奇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1-1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思特奇
保荐代表人:徐行刚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保荐代表人:宋一宁 联系电话:0731-844033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行刚、宋一宁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文件、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
√
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
√
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
√
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三
会文件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
√
立内部审计部门
1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
√
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
√
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
√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文件、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等,访谈
公司董事会秘书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
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定期报告等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2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
√
担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
√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会文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等,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
√
财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 √
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
√
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
√(注 2)
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监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注 1)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
√
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等,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文件、抽查公司大额资金的付款审批手续、会计凭
证、原始凭据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3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注 3)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 1、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4 年三季报,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
指标出现下滑,其中 2024 年 1-9 月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 130.22%,下滑幅度较大。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2024 年 1-9 月业绩下滑主要是受到项目验收缓慢和未签先交项目
的影响。目前公司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统计完成,后续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披露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
告》,可转债募投项目“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和“AI 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进行
了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主要是受硬件采购进度较慢的影响,募投项
目进展不及预期。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 3、公司、董事长吴飞舟和董事会秘书咸海丰在 2024 年 12 月收到了北京证监局出
具的警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
告》(2024-090)。后续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已向北京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
告。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行刚 宋一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