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捷捷微电: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2025-01-23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

工作之一。

    第四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

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

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

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

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

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

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六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

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

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

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的市

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

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

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地开展市值管理

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

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秘办是市值管理工作
的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

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

未来战略规划就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

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

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

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

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

配。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

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

准度。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

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董

事会决议,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

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
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十二条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强化主业核

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

量和价值。

    第十三条 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相应的权益

管理,在必要时采取股份回购或增持等方式,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增

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市值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在开展资本运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做好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及合规审查工作,避免因资本运作不当而导致相关法律风险、

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

                          第二节 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适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合理拟

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

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以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

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三节 权益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积极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引导股东长期投资,积

极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引入耐心资本。通过长期战
略投资者的市场影响、管理经验和信息渠道,在获取资金支持的同时,

提高公司产业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目标、发展战略

实际需要、外部融资成本和融资环境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分红规划,积极实施分红,

以建立持续、稳定、科学回报投资者的机制。

                        第四节 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做到简

明清晰,通俗易懂,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真实投资价值,促使公司市值

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第十九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

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的咨询;

    (三)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机构交流会等投资

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争取价值认同。

    第二十条 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第五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

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

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