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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普利 (3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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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普利:关于普利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及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2025-03-13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ST 普利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利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及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收盘,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普利转债”)累计转
股数量为 125,584,474 股,占“普利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437,029,279 股的 28.74%。
    2、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尚有 2,024,739 张“普利转债”尚未转股,
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8,500,000 张)的 23.82%。
    3、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控股股东范敏华、朱小
平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
    4、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项,公司 2021 年、2022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31.08%;虚假
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
合计金额的 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项,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


                                     1
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
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
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6、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7、 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
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 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
含税)后的金额为 84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38,650.95 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861,3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
《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债券代码“123099”。


                                     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即募集资
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46.22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 437,029,2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7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成, 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22
元/股调整为 46.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6,957,95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6,023 股后的股本
435,151,9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18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03
元/股调整为 45.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 11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
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 14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持有的共计限制性股票 611,800 股进行


                                      3
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办理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45.84 元/股调整为 45.8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7.1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 19.8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5 元/
股调整为 19.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7、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
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47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8,8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4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77 元/股调整为 19.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30)。
    8、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2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9、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为 4.8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及股票、可转债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10、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为 3.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3 月 11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及股票、可转债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 可转债转股情况
    “普利转债”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起开始转股,“普利转债”开始转股前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 437,029,279 股。


                                      5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收盘,“普利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125,584,474 股,
占可转债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8.74%。尚有 2,024,739 张“普利转债”
尚未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3.82%。


    三、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范敏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2196110******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新洲路78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四、




    姓名                            朱小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7195411******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新洲路78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范敏华、朱小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932,000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6,847,000 股)的 42.53%。本次权益变动后范敏华持有公
司股份 148,027,509 股,朱小平持有公司股份 31,026,544 股,分别占剔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26.53%、5.56%,合计持有 32.09%,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权益历次变动情况如下:



                                     6
           (1)2017 年 6 月 28 日上市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首发时公司控股股东范
    敏华、朱小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932,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2.53%。
    之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合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控股股东范敏华、朱小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9,054,053 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39.92%(以公司 2023 年 11 月 14 日总股本 451,771,067 股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232,923 股后的股份数量 448,538,144 股为基数计算)。

           (2)2023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
    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至 36.09%(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11 日总股本 499,301,84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232,923 股后的股
    份数量 496,068,926 股为基数计算)。

           (3)2025 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范敏华、朱小平股份被动稀释至 26.53%、5.56%,
    合计被动稀释至 32.09%(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12 日总股本 561,240,353 股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 3,232,923 股后的股份数量 558,007,430 股为基数计算)。

           2025 年 1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根据该规则要求,
    2025 年 3 月 12 日,范敏华、朱小平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932,000       35.16%       148,027,509      26.53%

 范敏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48,027,509      26.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932,000       35.16%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00        7.37%        31,026,544       5.56%

 朱小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26,544       5.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        7.37%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1,932,000       42.53%       179,054,053      32.09%


                                                 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9,054,053     3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932,000       42.53%        0             0



    六、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
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普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
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风险提示
    1、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
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3、 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
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
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发行人股本结构表(*ST 普利);


                                        8
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普利转债)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