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ST 普利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利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10%及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收盘,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普利转债”)累计转 股数量为 125,584,474 股,占“普利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437,029,279 股的 28.74%。 2、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尚有 2,024,739 张“普利转债”尚未转股, 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8,500,000 张)的 23.82%。 3、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控股股东范敏华、朱小 平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 不触及要约收购。 4、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项,公司 2021 年、2022 年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1,030,503,262.28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31.08%;虚假 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435,693.01 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 合计金额的 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项,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0.5.1 条第(一)项、第 10.5.2 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 1 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 额的 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 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6、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7、 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 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 号)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85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 10,000,000.00 元(不 含税)后的金额为 840,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38,650.95 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861,34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 号 《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 85,000.00 万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债券代码“123099”。 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2 月 22 日,即募集资 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8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46.22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 437,029,2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7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成, 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22 元/股调整为 46.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起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6,957,95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6,023 股后的股本 435,151,9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18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利 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03 元/股调整为 45.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3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的 11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 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 14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持有的共计限制性股票 611,800 股进行 3 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办理完成。“普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45.84 元/股调整为 45.8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27.1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2 月 27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2023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 19.85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85 元/ 股调整为 19.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7、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 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47 名激励对象持 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8,8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 续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 成。 4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 19.77 元/股调整为 19.7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11 月 17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30)。 8、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1.22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 20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0)。 9、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为 4.8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 月 23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及股票、可转债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10、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 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为 3.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3 月 11 日起生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及股票、可转债交易相关风险提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 可转债转股情况 “普利转债”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起开始转股,“普利转债”开始转股前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 437,029,279 股。 5 截至 2025 年 3 月 12 日收盘,“普利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125,584,474 股, 占可转债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8.74%。尚有 2,024,739 张“普利转债” 尚未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23.82%。 三、 本次控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范敏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102196110******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新洲路78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四、 姓名 朱小平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7195411******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新洲路78号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无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控股股东范敏华、朱小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932,000 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16,847,000 股)的 42.53%。本次权益变动后范敏华持有公 司股份 148,027,509 股,朱小平持有公司股份 31,026,544 股,分别占剔除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26.53%、5.56%,合计持有 32.09%,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权益历次变动情况如下: 6 (1)2017 年 6 月 28 日上市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首发时公司控股股东范 敏华、朱小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932,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42.53%。 之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股合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截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控股股东范敏华、朱小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9,054,053 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39.92%(以公司 2023 年 11 月 14 日总股本 451,771,067 股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232,923 股后的股份数量 448,538,144 股为基数计算)。 (2)2023 年 11 月 14 日-2025 年 3 月 11 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 股,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至 36.09%(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11 日总股本 499,301,84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 3,232,923 股后的股 份数量 496,068,926 股为基数计算)。 (3)2025 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转 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范敏华、朱小平股份被动稀释至 26.53%、5.56%, 合计被动稀释至 32.09%(以公司 2025 年 3 月 12 日总股本 561,240,353 股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 3,232,923 股后的股份数量 558,007,430 股为基数计算)。 2025 年 1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根据该规则要求, 2025 年 3 月 12 日,范敏华、朱小平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4、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932,000 35.16% 148,027,509 26.53% 范敏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48,027,509 26.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932,000 35.16% 0 0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00 7.37% 31,026,544 5.56% 朱小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026,544 5.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00 7.37%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1,932,000 42.53% 179,054,053 32.09% 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9,054,053 32.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932,000 42.53% 0 0 六、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 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普利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 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风险提示 1、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 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3、 自 2025 年 2 月 9 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 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 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 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发行人股本结构表(*ST 普利); 8 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普利转债)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