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 创新谷六栋 A 座 10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瑜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275 人,持有公司股份 336,335,69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8%;其中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36,335,69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627,960 股,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27,380,9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7 人,代表股份 8,954,69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052,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9%; 反对 24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5%;弃权 35,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146,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55%;反对 247,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94%;弃权 35,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1%。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852,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2%; 反对 449,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7%;弃权 34,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45,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90%;反对 449,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12%;弃权 34,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8%。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466,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70%; 反对 2,837,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36%;弃权 31,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59,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9080%;反对 2,837,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7%;弃权 31,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400,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2%; 反对 2,8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8%;弃权 40,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9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744%;反对 2,89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1843%;弃权 40,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13%。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461,1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3%; 反对 2,838,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1%;弃权 3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54,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86%;反对 2,838,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59%;弃权 35,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4%。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蔡亦文、李龙辉 3、结论意见: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