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为 036462,期权简称为广和 JLC2。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行权价格为 16.263 元/份。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0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7,541 份。在缴款过程中,由于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得行权、1 名激励对象放 弃行权,实际行权激励对象为 84 名,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81,263 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 4、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经满足,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90 人,合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7,541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 84 名,实际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 481,263 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2、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2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总股本的 0.46%。其中首次授予 9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总股本的 0.37%;预留 22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0.09%,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9%,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 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的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授予登记完成,则预留部分行权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 一致;若预留部分在 2022 年授予登记完成,则预留部分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50% 的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的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当日止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律师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审核。 4、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9.67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2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鉴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 实施,公司对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 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 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 137 名激励对象 1,292,170 份股票期权,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0.314%,实际授予 191 名激励对象 2,112,930 股限制性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 0.514%。公司完成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 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自 2021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所 获授的 82,620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处理。 8、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所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 一回购注销。 9、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938,255 份,行权价格由 30.31 元/份调整为 20.07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5.07 元/股调整为 9.91 元/股。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 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 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2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数量为 538,623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8,107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 为 B 及以下,其所获授的全部份额或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 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 绩效考核为 B 及以下,其所获授的全部份额或当期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的股 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2、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 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7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及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中 3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230,703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 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4、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 名已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3,373 股限 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 公司回购注销。 16、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考虑,为更好地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鼓舞员工士气,充 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 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应内容。 17、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0.07 元/份调整为 16.6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91 元/股调整为 8.18 元/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 面业绩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 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4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32,424 股。因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294,522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处理。 18、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行权, 该激励对象当期放弃行权的 3,749 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19、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 5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867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 一回购注销。 20、2024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3 年 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由 16.642 元/份调整为 16.263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18 元/股调整 为 7.80 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4 名 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7,318 股 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 销。 21、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9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77,541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 13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8,911 股。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当期所 有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未来将由公司统一注销/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241,904,2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完成。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1.83 元/份调整为 30.31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5.92 元/股调整为 15.07 元/股。 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414,088,0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完成。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0.31 元/份调整为 20.07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15.07 元/股调整为 9.91 元/股。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631,490,4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完成。经公司 2023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调整,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0.07 元/份调整为 16.6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9.91 元/股调整为 8.18 元/股。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 派: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765,744,02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627,960 股后的 763,116,0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经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 五次会议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642 元/份调整为 16.263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8.18 元/股调整为 7.80 元/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1、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 40%。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公司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 成本后的数值为 265,006,742.07 付成本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元,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本 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系数如 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成本后 下: 的数值为 545,633,346.70 元,增长 公司层 率为 105.89%,因此公司层面实际 R≥ 100%>R 90%>R 面实际 80%>R≥70% R<70% 完成率 R=96.27%,公司层面系数为 100% ≥90% ≥80% 完成率 R 0.9。 公司层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1.0 0.9 0.8 0.7 0 面系数 =0.9×个人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 划行权额度,当期不可行权的股票 2、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 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 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2023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完成率达到 70%及以上的,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公司层面系数×个人 行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业绩考核完成 率低于 7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只有在上 69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A”或者之上,才能全额行权当期股 为 A 或者之上,满足全额行权条件; 票期权;达到“B”的行权当期股票期权的 80%,如果为“C” 2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及以下,则取消当年股票期权。 为 B,满足 80%行权条件;1 名股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当年不达标,其对应当年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C,本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的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90 人,合计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77,541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 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为 B 导致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不可行 权,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处理。 3、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 90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 合法有效,满足《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一致性说明、股份数量、缴款情况 1、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数量与前次公告一致性说明:2024 年 6 月 1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行权共有 90 名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已满足,可行权数量 为 577,541 份。在资金缴纳过程中,因 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1 名激励对象放弃行权,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96,278 份股票期权将 由公司在相应审议程序履行完毕后予以注销处理。因此,本次实际行权的激励对 象人数为 84 人,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81,263 份。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84 人,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81,263 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具体数据如下: 本次行权前持 本次行权数量占本次授 本次可行权数 姓名 职务 有的股票期权 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的比 量(份) 数量(份) 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747,598 481,263 33.66% 务)人员(84 人) 合计(84 人) 747,598 481,263 33.66% 注: (1)上表中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含已离职人员获授将由公司统一注销的数量及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的激励对象相关数量。 (2)公司于 2022 年、2023 年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表中 的股票期权数量均进行了相应调整。 3、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行权价格为 16.263 元/份。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款的缴纳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 481,263 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款,合计人 民币 7,826,780.2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对本次激励对象所缴纳的行权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441C000040 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贵公司已 收到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 7,826,780.20 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 481,263.00 元,超出部分人民币 7,345,517.20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 2、本次行权登记托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止,本次激励对象行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五、本次行权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为 036462,期权简称为广和 JLC2。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81,263 份,占行权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6%;本次行权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2 月 24 日。 3、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新增股份全部为无 限售流通股。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公司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行权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如下(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764,972,279 481,263 765,453,542 2、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3、本次行权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 7,826,780.20 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增加 481,263.00 元,资本公积增加 7,345,517.2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764,972,279 股增至 765,453,542 股,以本次行权后的股本计算公司 2023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全 面摊薄)为 0.74 元,影响较小。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一)本次行权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行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致同验字(2025)第 441C000040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О 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