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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德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24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5-
010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24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
            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
      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17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文焕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1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437,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766%(已剔除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8,025,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35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1,85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9%。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9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30,1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09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18,27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3.16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411,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409%。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乔明先生及张驰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在关联股东高健先生回避的情况下进行表决,高健先
生合计持有的214,309股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5,08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52%;
反对70,61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00%;弃权11,592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47,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900%;反对70,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112%;弃权11,5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988%。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40,138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61%;
反对70,76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02%;弃权26,392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32,9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3336%;反对70,7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137%;弃权
26,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0.4527%。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倪小燕、李英杰
   3、 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