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3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3、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峰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36,341,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1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6,074,0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9.96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6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6,173,32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06,22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6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21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高汴京先生、姜峰先生、杨凯利先生、王 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高汴京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5.6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高汴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姜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6,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8,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7059%。 本议案获得通过,姜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杨凯利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7,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9,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7223%。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凯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6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古继洪先生、武国樑先生、杨骏晟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通过,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古继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古继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武国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武国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杨骏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杨骏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马艳女士、张源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马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马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源鑫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6,07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07,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5.6896%。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源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4,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 反对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0%;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4,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9%; 反对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3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0%;反对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3%;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8,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5%;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8,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5%;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308,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6%; 反对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弃权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35%;反对2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7%。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威律师、张子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