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恩设计: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5-03-03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相关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3 月 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提案》《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提案》。
5、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
日确定为 2023 年 3 月 27 日,以 18.5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85.90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二、调整原因、方法及调整结果
(1)调整依据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120,381,273股为基数,向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
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之
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对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按 照 上 述 调 整 方 法 ,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调 整 后 的 授 予 价 格 = 18.5-
0.3=18.2 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本次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权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
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
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
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