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唐工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2025-02-05
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088 债券简称:威唐转债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8元/
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18.00元
/股调整为17.98元/股,自2024年6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
17.98元/股调整为17.95元/股,自2024年9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983,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2、回购期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6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4%,最高成交价为
13.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60,947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
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
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24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本次共计
向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39万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锡
亮先生获授30万股、吉天生先生获授7.5万股、张一峰先生获授7.5万股、朱毅佳先
生获授20万股。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
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2.04%。鉴于本次回购计划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存在无法全部授予
的可能。若回购股份全部授予并全部锁定,则公司股本总额不变,股本结构相应变
化。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36个月内完成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
部用于前述用途,则尚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股本
总额相应减少。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止回购期满,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13,800股,其中,公司已于2024年5
月2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90,000股授予登记至公司
2024 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首 次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账 户 。 本 次 回 购 的 股 份 的 剩 余
2,223,800股将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
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
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
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