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5 证券简称:凯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 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钱林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伦股份”)控股股 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实际控制人钱林弟先生及 其一致行动人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融投资”)拟 将合计持有的凯伦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3,634,200 股,占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7,785,360 股后的股本 370,270,070 股,下同)比例 的 14.4852%,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给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苏州矽彩光电”)及陈显锋先生 ,其中,凯伦控股 拟 转让数量为 25,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88%,钱林弟拟转让数量为 6,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6204%,绿融投资拟转让数量为 22,53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59%。苏州矽彩光电受让 34,13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187%,陈显锋 先生受让 1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64%。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 自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签署 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 的效力保持一致。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 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和绿融投资的通知,获悉凯伦控股、 钱林弟先生、绿融投资与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凯伦控股、钱林弟先生、绿融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苏州矽彩光电、陈 显锋先生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53,63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852%。其中, 凯伦控股拟转让数量为 25,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788%,钱林弟拟转让 数 量 为 6,00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6204%, 绿 融 投 资 拟 转 让 数 量 为 22,53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859%。苏州矽彩光电受让 34,134,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9.2187%,陈显锋先生受让 1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664%。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剔除当时回购 占剔除目前回 股数(股) 专户股份后总股 股数(股) 购专户股份后 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6,379,619 31.4310% 91,279,619 24.6522% 凯伦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379,619 31.4310% 91,279,619 24.65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22,534,200 6.0859% 0 0.0000% 绿融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34,200 6.0859%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钱林弟 合计持有股份 25,933,609 7.0040% 19,933,609 5.38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83,402 1.7510% 483,402 0.13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450,207 5.2530% 19,450,207 5.2530% 合计持有股份 429,241 0.1159% 429,241 0.1159% 钱倩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29,241 0.1159% 429,241 0.1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234,000 0.0632% 234,000 0.0632% 季歆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8,500 0.0158% 58,500 0.01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5,500 0.0474% 175,500 0.0474%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34,134,200 9.2187% 苏州矽彩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34,134,200 9.2187% 光电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 19,500,000 5.2664% 陈显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19,500,000 5.26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00% 二、股份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1: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苏州湾 注册地址 东方创投基地 11 号楼 法定代表人 钱林弟 注册资本 3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596975860H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苏州湾 通讯地址 东方创投基地 11 号楼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有色金属、 经营范围 橡胶、塑料、其他建筑材料、喷气织物、化纤丝假捻、经编织物、针纺织 品、化学纤维、棉纺织品、家纺用品、服装服饰销售;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高科技项目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物业管理;金属及非金属矿的投资;商业 运营管理、酒店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 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钱林弟持股 90%、钱倩影持股 10% 的姓名或者名称 经营期限 2012 年 06 月 0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日期 2012 年 06 月 06 日 (二)转让方 2:钱林弟 姓名:钱林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68********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转让方 3: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山路东侧 1820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钱林弟 出资额 139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03022321146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望山路东侧 1820 号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主要合伙人包括钱林弟、李忠人、吴志平等 的姓名或者名称 经营期限 2014-06-23 至 2026-06-22 成立日期 2014-06-23 (四)转让方之一致行动人 1:钱倩影 姓名:钱倩影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91********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五)转让方之一致行动人 2:季歆宇 姓名:季歆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5251989********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 1188 号 1 号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 陈显锋 注册资本 133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204JNK49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交通路 1188 号 1 号楼 201 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 经营范围 发;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陈显锋持股 37.10%、王会持股 26.30%、肖君军持股 10.50%、刘品德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持股 10.00%、谭建辉持股 8.60%、陈赛持股 5.00%、刘智超持股 1.50%、 的姓名或者名称 李浪浪 1% 经营期限 2019 年 09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成立日期 2019 年 09 月 23 日 (二)陈显锋 姓名:陈显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22323************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凯伦控股、钱林弟、绿融投资与苏州矽彩光电、陈显锋先生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之一:苏州矽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04JNK49 法定代表人:陈显锋 甲方之二:陈显锋 公民身份号码:422323************ 乙方之一: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96975860H 法定代表人:钱林弟 乙方之二:苏州绿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022321146 执行事务合伙人:钱林弟 乙方之三:钱林弟 公民身份号码:320525************ (二)转让标的及价格 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向甲方转让 53,634,200 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 6.87 元。 乙方具体转让股份的数量和股份比例(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如下: 序号 转让方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价款(元) 1 乙方之一 25,100,000 6.7788% 172,437,000 2 乙方之二 22,534,200 6.0859% 154,809,954 3 乙方之三 6,000,000 1.6204% 41,220,000 合计 53,634,200 14.4852% 368,466,954 甲方具体受让股份的数量和股份比例(小数点后保留四位)如下: 序号 受让方 受让股份数量(股) 受让股份比例(%) 支付价款(元) 1 甲方之一 34,134,200 9.2187% 234,501,954 2 甲方之二 19,500,000 5.2664% 133,965,000 合计 53,634,200 14.4852% 368,466,954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期间,上市公司发生送 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导致转让方持有的股份数量变动的,则 本次股份转让数量相应调整增加从属于标的股份而自然形成的送股、转增股 本、拆分股份、配股的股份数额。同时,股份转让价款不变,每股价格相应 进行调减。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受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 (三)股份过户和转让价款的支付 1、股份过户 在标的股份过户后,甲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拥有对标的股份 完整的股东权利,并且乙方或者其它任何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 置权、收益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2、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各方应积极到深交所办理协议转让业务, 在取得深交所就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且上市公司根据其与相关方正 式签署的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的 约定支付完毕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股权转让款的 2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将上述款项 支付至转让方账户的 2 个工作日内,各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各方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责任及陈述、保证事 项及承诺。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责任、陈述、 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 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追索该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 证费、律师费等)。 除要求违约方赔偿其损失,承担费用,支付违约金和罚金等外,守约方 还有权利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责任、陈述、保证事项及承诺。 (五)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与相关方正式签署的收购苏 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的效力保持一致。 本协议部分条款失效、延迟执行、未执行或有争议的,不影响其它条款 的有效性;协议一方延迟追究违约方责任,不代表放弃追究违约方责任;协 议一方部分放弃追究违约方责任和权利,不代表放弃追究本协议项下违约方 其它违约责任和放弃本协议项下其它权利。 本协议一式十份,各方各留存一份,其余留上市公司报政府主管部门审 核或备案以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 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五、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待协议生效条件成就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 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 转让过户手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权益变动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订之日起成立, 自上市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苏州佳智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签署 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且本协议的效力与《股权收购协议》 的效力保持一致。 5、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