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25-01-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结
合乐歌股份的实际情况,按照拟定的培训计划,对乐歌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乐歌股份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李豪先生具体负责本次培训工作。
李豪先生为国泰君安的正式员工,具备证券执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的对象为乐歌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3 日。
(四)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的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学士路金东大厦 1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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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规则要求,向相
关人员重点培训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近期违规案例学习及近期资
本市场动态等内容。
三、本次培训的成果
公司及培训对象对本次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培训对象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认真的
学习,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进一步加
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范运作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
义务也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助于乐歌股份进一步提高
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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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豪 张征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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