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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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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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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   棋                 程晨光                    高   玲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贝仁芳                  凌   强                   朱可可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潘   斌                 冯   晓                   郭   斌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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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荣三                  王   鹏                   潘东浩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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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程晨光                 陈坚钢                  魏   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孙惠民                 吴明霞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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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数量:85,158,150 股

    2、发行价格:8.22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3.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696,292,445.8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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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票上市数量:85,158,15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 年 3 月 7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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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对象机电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5 年 3 月 7 日)起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
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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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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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特别提示 ....................................................................................................................... 5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 5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5
      三、发行对象限售安排 ........................................................................................ 5
      四、股权结构情况 ................................................................................................ 5
目     录 ........................................................................................................................... 6
释     义 ........................................................................................................................... 8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票发行情况 ............................................................................... 10
      一、发行类型和面值 .......................................................................................... 10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 10
      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11
      四、发行数量 .......................................................................................................11
      五、发行价格 ...................................................................................................... 12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12
      七、募集资金到位及验资情况 .......................................................................... 12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13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 13
      十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5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17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8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8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8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8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8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9


                                                                  6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1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1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1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3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3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8
      二、发行人律师 .................................................................................................. 28
      三、审计机构 ...................................................................................................... 28
      四、验资机构 ...................................................................................................... 29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0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0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九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查阅地点 ...................................................................................................... 3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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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运达股份、本公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
     控股股东、机电集团          指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指
            发行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董事会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验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天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 1-9 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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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发行前注册资本   701,771,155 元!
法定代表人       陈棋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30 日
上市日期         2019 年 4 月 26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运达股份
股票代码         300772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顺风路 558 号!
联系电话         0571-87392388
联系传真         0571-87397667
电子邮箱         info@chinawindey.com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windey.com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
                 术服务;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
                 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
经营范围
                 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工程和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电站的投资运营,以
主营业务
                 及新能源项目 EPC 总承包等业务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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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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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议案。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
有效期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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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运达能源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
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0
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5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7 号)
(注册生效日为 2025 年 1 月 24 日),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有效期为 12 个月。

+@-./?5

    2025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下向机电集团发送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
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5 年 2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5〕27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 12 时止,保荐人(主承
销商)已收到认购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申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
币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整(699,999,993.00)。
    2025 年 2 月 1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不含税保荐承
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2 月 20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8 号),
确认截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上午 11:30 止,运达股份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5,158,150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3,707,547.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6,292,445.83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85,158,150.00),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611,134,295.8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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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对象 1 名,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电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
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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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5,158,150 股,由机电集团以现金方式


                                    11
全额认购,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超
过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
的 70%。认购对象的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数量(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       机电集团    699,999,993.00        85,158,150         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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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价格为 8.2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前
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7 元/股调整为 8.2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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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93.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3,707,547.1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292,445.83 元,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
额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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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2 月 14 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
所的见证下向机电集团发送了《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
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2025 年 2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5〕27 号),确认截至 2025 年 2 月 18 日 12 时止,保荐人(主承

                                       12
销商)已收到认购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申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
币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叁元整(699,999,993.00)。
    2025 年 2 月 19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不含税保荐承
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2 月 20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8 号),
确认截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上午 11:30 止,运达股份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5,158,150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699,999,993.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3,707,547.1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96,292,445.83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人民币捌仟伍佰壹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元整(85,158,150.00),计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611,134,295.83 元。

Z"PQRS[U\]^_@3L`abcde<=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和使用,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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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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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 8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廉俊



                                      13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 9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36299969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延安路 95 号
                   煤炭销售(无储存)、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省
                   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开发、生产;
经营范围           机电设备成套;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焦炭、化工产品及
                   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装饰材料的销售;仓
                   储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认购数量           85,158,150 股
                   机电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
                   不得转让。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限售期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5 年 3
                   月 7 日)起算。

+7-./ABGHIJKLKM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机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
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
内部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报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在表
决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针对相关事
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同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
股东已回避表决。

+@-./ABNOKLPGHIQR,SJTUVWEFXNYZVW[\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机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AB^_C`abEF

    机电集团以其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手续。



                                        14
+c-KdefABghiJjk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
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B、C 类,普
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运
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等级
C4 级别以上(含 C4)的普通投资者可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机电集团属于普
通投资者 C4,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因此,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相关要求。

+l-KdefABm`ZnJjk

    机电集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的情形。

    机电集团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
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
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机电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
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机
电集团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
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
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机电集团提供财务资助、补偿、
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持股
的情形。同时,本次发行不存在认购资金来源于股权质押的情形。

k!"nopHqCD#$KI@#$45rstF:utvw

    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
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5
+,-KdDo./pq?5rsiJjk

    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
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7 号)和发
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7-KdDo./ABtursiJjk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发行对象的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对象机电集团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
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
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
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机电集团
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机电集团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
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运达股
份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机电集团提供财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
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6
k,"#$pxyHqCD#$KI@#$45rstF:utvw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履行注册程序;发行人具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主体资格,财通证券具有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荐人及主
承销商的业务资格;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与《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最低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
的承诺函》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以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方案》以及《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17
                 9F; =ABCDG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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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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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证券代码:30077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gF/0…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7 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8"-.%gF6712

    发行对象机电集团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机电集团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
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从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25 年 3 月 7 日)起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
后,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限售期安排。若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
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18
                      9J; =ADGKL>?MNOP

  !"CD#$‰%C:;<=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85,158,150 股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
  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
                             6,791,775     0.97%          85,158,150        91,949,925          11.68%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
                        694,979,380       99.03%                     -     694,979,380          88.32%
  流通股份
        合计            701,771,155      100.00%          85,158,150       786,929,305      100.00%

  ,"CD#$‰ 10 %<=

  +,-Do./vHIv 10 w!xEF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其中: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比例     股数量(股)
 1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80,800,000    40.01%                -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412,413     1.48%                -
 3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800,000     1.11%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7,521,036     1.07%                -
        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5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基金、理财产品等             6,596,054     0.94%                -
        险产品
 6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86,545     0.8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75,350     0.68%                -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8      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           基金、理财产品等             3,330,200     0.47%                -
        证券投资基金(LOF)



                                                    19
                                                     持股数量      持股     其中: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比例     股数量(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     司-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     基金、理财产品等     3,025,536    0.43%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华夏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基金、理财产品等     2,690,714    0.38%             -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32,837,848   47.43%             -

  +7-Do./yHIv 10 w!xEF

       假设以上述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
  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测算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其中: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      比例     股数量(股)
 1     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65,958,150   46.50%    85,158,150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412,413    1.32%             -
 3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800,000    0.99%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4                                基金、理财产品等     7,521,036    0.96%             -
       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5     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基金、理财产品等     6,596,054    0.84%             -
       险产品
 6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86,545    0.7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基金、理财产品等     4,775,350    0.61%             -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8     司-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     基金、理财产品等     3,330,200    0.42%             -
       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     司-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     基金、理财产品等     3,025,536    0.38%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华夏中证 1000 交易型开放   基金、理财产品等     2,690,714    0.34%             -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417,995,998   53.12%    85,158,150

       假设以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持股情况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机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65,958,150 股,占运达股
  份总股本的 46.50%。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


                                             20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3"‰"`"ap‘#$’%“”<=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8"%g“”4‰%–—@%RF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2023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2023
                 /2024 年 9 月末        年末           /2024 年 9 月末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              0.3802              0.5901            0.3390             0.5263
每股净资产                7.8041              7.4746            7.8444             7.5505
注:1、根据 2023 年末总股本,发行前每股收益为 0.5899 元。
     2、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3 年度和 2024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4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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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I!Dz{J|}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701,771,155 股。其中,机电集团持有公司
40.0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资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后,公司将增加 85,158,150 股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机电集团,其直接持股份额将较发行前有所提升,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7-AHIm~z{J|}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
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1
+@-AHIz{J|}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对公
司现有业务的整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
所募集的资金,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AHIz{J|}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
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
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c-AHI…8…90‰0z{J|}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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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对象机电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机电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情
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
披露程序。




                                  22
                     9Q; RSTUVW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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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2〕458
号”“天健审〔2023〕3028 号”“天健审〔2024〕246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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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0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2,251,288.18       2,329,129.52        2,095,463.46    1,892,698.26
非流动资产               1,212,428.17       1,116,649.19          803,088.67      590,589.17
资产合计                 3,463,716.35       3,445,778.72        2,898,552.14    2,483,287.43
流动负债                 2,476,240.19       2,509,758.76        2,080,535.33    1,967,906.17
非流动负债                 428,785.11         406,236.99          321,998.72      224,774.39
负债合计                 2,905,025.30       2,915,995.75        2,402,534.05    2,192,680.57
股东权益合计               558,691.05         529,782.97          496,018.09      290,606.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547,668.28         524,542.80          485,416.45      281,906.06
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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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392,863.83        1,872,672.56    1,738,388.93   1,616,125.32
营业利润                        28,962.64          42,264.32        60,925.46      60,926.92
利润总额                        28,598.83          42,246.94        60,610.28      60,585.99
净利润                          26,684.85          41,641.74        61,749.63      61,176.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6,680.49          41,414.51        61,669.79      58,647.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6,736.68          31,078.94        56,840.01      57,660.03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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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2,622.46         176,894.31             19,267.84       229,792.41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158,847.35      -216,021.32           -134,103.23         -113,709.26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82,754.09            18,399.23        266,073.97            50,574.51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8,706.59         -20,770.69         151,260.50          166,665.13
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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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指标                2024.0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比率(倍)                            0.91                0.93           1.01           0.96
速动比率(倍)                            0.58                0.59           0.69           0.62
资产负债率(合并)                      83.87%              84.63%        82.89%         88.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4.63%              84.77%        82.87%         87.78%
         财务指标               2024 年 1-9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83                2.67           2.56           3.04
存货周转率(次/年)                       1.76                2.46           2.37           2.6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
                                         -1.03                2.52           0.27           6.78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9               -0.30           2.15           4.9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5                6.46          12.05         34.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60           1.00           1.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60           1.00           1.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4                0.45           0.92           1.05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0.24                0.45           0.92           1.0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8                8.19          19.31         26.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12           6.14       17.79       25.74
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不包含列示至合同资
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应收质保金余额。2024 年 1-9 月未进行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2024 年 1-9 月未进行年化处理;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8、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4
    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基本/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依据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稀释每股收益按《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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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483,287.43 万元、2,898,552.14 万元、
3,445,778.72 万元和 3,463,716.35 万元。总体来看,公司总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受业务规模增长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
为 76.22%、72.29%、67.59%和 65.00%,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与公司的经营
模式相匹配。公司作为整机厂商,主要负责风电机组整机的研发、设计、总装以
及部分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不负责具体的零部件生产,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
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对较少。随着公司风电场等新能源电站开发
运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规模逐步增加,公司非
流动资产占比也有所提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192,680.57 万元、2,402,534.05 万元、
2,915,995.75 万元和 2,905,025.30 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受业务规模增
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89.75%、
86.60%、86.07%和 85.24%,其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为流动负债的
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资金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报告
期内,随着公司新能源电站建设规模的扩大,公司长期借款金额逐年增加,导致
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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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616,125.32 万元、1,738,388.93 万元、
1,872,672.56 万元和 1,392,863.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8,647.10 万元、61,669.79 万元、41,414.51 万元和 26,680.49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7,660.03 万元、56,840.01 万元、
31,078.94 万元和 16,736.68 万元。

    受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以及公司业务多元化下新能源电站 EPC 业务、

                                       25
发电业务等收入规模增长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
的会计处理”规定,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新能源电站试运
行期间的发电收入进行追溯调整,此项调整增加 2021 年利润总额 11,871.02 万元。
剔除 2021 年新能源电站试运行期间发电收入调整的影响,2022 年公司扣非归母
净利润较 2021 年实际增长 18.43%,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7.57%导致。

    2023 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原因系风电机组招标价格下降,公司毛
利率降低,综合毛利率由 2021 年、2022 年的 17.45%、17.77%下降至 2023 年的
13.70%。

    2024 年 1-9 月,受风电机组招标价格下降的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降低,由
2023 年 1-9 月 15.72%下降为 14.36%。但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4.01%,增幅较
大,使得公司净利润同比小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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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29,792.41 万元、
19,267.84 万元、176,894.31 万元和-72,622.46 万元。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如下:

    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为 229,792.41 万元,主
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司当年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情况较好,预收货款增长较快;另
一方面是,随着市场供应充足和公司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
力加强,供应商给予的账期延长,当年支付的采购款较少,应付账款余额增长较
快导致。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为 61,729.02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9,267.84 万元,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客户的付款情况不及以前年
度,当期应收账款增幅较大。

    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为 41,641.7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
176,894.31 万元。在公司年末存货账面价值同比增长 129,176.53 万元时,公司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仍为正值,主要原因系客户预付货款增加,合同负债增长
226,521.07 万元。

    2024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为 26,684.8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72,622.46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当期采购付款金额较高,2024
年 9 月末应付票据余额较 2023 年末减少 171,822.22 万元;另一方面是公司销售
回款在四季度占比较高。两方面因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3,709.26 万元、
-134,103.23 万元、-216,021.32 万元和-158,847.35万元。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缺口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新能
源电站投建力度加大。同时,2023 年公司新增对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投资 50,014.15 万元,也导致该期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缺口增大。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风力发电机组产品的下游企业,为公司重
要客户,通过持股能进一步稳固与客户的业务关系。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0,574.51 万元、
266,073.97 万元、18,399.23 万元和 182,754.09 万元。公司利用筹资活动平衡资金。
2022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与公司 2022 年 11 月向原股东
配售股份募集资金 146,736.68 万元有关。




                                     27
           9Z; =ABCDG!"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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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保荐代表人:彭波、陈婷婷

项目协办人:车嘉峥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德锋、程前

联系电话:0571-87391832

联系传真:0571-878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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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1、12 层

负责人:沈国权

签字律师:金海燕、杨妍婧、范玥宸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联系传真:021-2051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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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31F

负责人:沈培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宋鑫、朱勇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2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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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31F

负责人:沈培强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元喜、龚文昌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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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财通证券签署了保荐承销协议。财通证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主承销商),已指派彭波、陈婷婷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
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彭波先生:财通证券战略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
历,曾主持或参与了中航精机(002013)IPO、七匹狼(002029)IPO、景兴纸
业(002067)2007 年增发和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葛洲坝(600068)2008 年分离
交易可转债、2009 年配股和 2014 年非公开发行、仙琚制药(002332)IPO、华
谊兄弟(300027)IPO、中国水电(601669)IPO、福田汽车(600166)2011 年
非公开发行、吉视传媒(601929)2014 年可转债、金逸影视(002905)IPO、乐
惠国际(603076)IPO,运达股份(300772)IPO、可转债和配股、金田铜业(601609)
可转债、安邦护卫 IPO(603373)等项目。彭波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
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陈婷婷女士,财通证券战略投行总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
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参与了运达股份(300772)IPO、可转债及配股,
安邦护卫 IPO(603373)、本松新材 IPO 项目,以及多个拟 IPO 项目的尽职调查、
财务顾问等项目。陈婷婷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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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认为: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运达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财通证券同意推荐
运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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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
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发行人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




                                  31
                          9k; lm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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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上市申请书;

    3、保荐承销协议;

    4、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5、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
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无会后事项承诺函;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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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18F

    电话:0571-87392388

    传真:0571-87397667

    联系人:马帅帅

    查询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32
(此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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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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