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3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
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
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
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进一步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质
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历经 18 年的发展和沉淀,始终坚持“原始技术创新,向废物要资源”
的发展路线,通过团队的不懈努力,自主创新、攻克难关,掌握并转化了多项革
新技术。核心技术涵盖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再利用、工业烟气治理、废水
达标排放及再利用、低值废塑料循环再利用等领域,公司所研核心技术的路径区
别于传统填埋、焚烧处理处置,始终围绕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和高素质的研发队伍,以解决客户实际需求为出发
点,专注产品多样化及功能性的研发,产品市场以青岛总部为技术依托和总控管
理中心,逐步向东北、西北、华中、华南等区域扩张,并深耕国际市场,在青岛、
揭阳、九江、新疆、北海、东营等地均拥有环保产业示范基地。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坚力量,公司一直致力于绿色环保、循环经济事业发
展,承担了国家、省、市、区等多项科研项目,取得了多项国家级资质证书、国
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证书和荣誉证书。
公司将秉承“惠及诚信、服务共赢”的经营理念,肩负“惠及生态文明,城
筑绿水青山”的使命,为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惠城
力量。
二、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
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制定并积极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制度文件,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
理层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稳健运行,同时,公司积极落实 2023 年 12 月修订
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
优势地位来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
未来,公司将持续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
体系的优化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决策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公司管理层也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规
范运作,更好地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稳定分红,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在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建
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制定《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做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自 2019 年上市至今,累计分红金额达 6,578.44
万元。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统筹考虑
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
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
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公司取
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伍仟陆
佰万元,贷款用途为股票回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54,855 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 45,516,024.8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仍在进
行中。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公司积极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五、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纽带之一,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
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有效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
务并做好自愿性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公平公正对待
所有投资者,切实保障其知情权,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始终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尤其重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
积极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以及市场参与方沟通。公司采取了多元化的沟通
策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接听投资者
电话咨询、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问题,以及参加券商策略会等方式,积极与投
资者互动,向资本市场充分展示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通过这些举措,公
司旨在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进一步提
升公司市值。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加强投资者沟通、强化投资者回报、
不断完善治理机制与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透明度,落
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为稳市场、
稳信心积极贡献惠城力量。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